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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工作处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、行为规范管理、成长成才服务等工作。具体职责是:
一、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学院党委、行政的决定,负责制定、落实学生工作计划和管理规章制度,全面组织和实施学生工作;
二、负责对学生进行形式多样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;
三、负责全院专兼职学生干部队伍管理和指导工作;
四、定期召开学生干部工作会议,定期调查研究学生的思想和行为动态,组织开展德育科学研究,创造性地做好学生工作;
五、负责学生奖励机制的建设和管理,评比、表彰各类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;负责评审和发放各类学生奖学金;
六、及时教育和处理违纪、违法学生,及时解决学生中出现的各种问题,维护学院和社会的稳定;
七、负责经济困难学生助学体系的建设和管理,组织实施学生国家助学贷款、社会助学、减免学费、临时性困难补助的审批和发放;
八、负责学生档案的管理工作;负责学生证、院徽的发放和管理工作;
九、会同学院相关部门就涉及学生工作方面的问题协调处理;
十、完成学院党委和行政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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